为落实区纪委关于加强“吃空饷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,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,严肃工作纪律,现将有关事项及其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工作纪律。
二、凡2017年秋季开学未按时报到、未选定岗位的同志,必须及时到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报到,并如实说明情况,选择岗位,正常上班。
三、凡2017年9月15日之前未能报到上班的同志,按旷工处理,相关处理办法依照区教育局【2016】64号文件执行。
四、凡不听劝告,执意旷工的同志,学校将该同志的相关情况如实上报,交由区教育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送达人:(签名) 收件人:(签名)
荆州市江陵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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