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州市江陵中学
关于公布第八届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名单及管理办法的决定
各中心、相关处室,各教研组、备课组:
经个人申报,民主推荐,科教中心审核,报学校党委审批同意,下列教师在第八届青蓝工程中师徒结对,为期一年(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)请师徒结对教师按《荆州市江陵中学青蓝工程实施管理办法》开展活动。现予以公布,名单如下:
学科 | 姓 名 | 指导教师 | 学科 | 姓 名 | 指导教师 |
语文 | 刘金焕 | 田 宇 | 化学 | 梅银红 | 卢 晟 |
邓宇枫 | 刘洪高 | 李 丽 | 彭远柏 | ||
数学 | 刘志强 | 向顺晏 | 生物 | 袁亚兰 | 郭绍玲 |
杨 根 | 邓诗锐 | 政治 | 瞿 玲 | 谢志中 | |
英语 | 王爱华 | 钱世霞 | 历史 | 孙红财 | 邹保彦 |
向双红 | 刘 莉 | 地理 | 刘静平 | 梅 军 | |
物理 | 艾子薇 | 肖武波 |
荆州市江陵中学
2016年10月14日
附:
《荆州市江陵中学青蓝工程管理办法》
一、指导教师的权利与待遇
1、聘期一年为一届,届满通过考核方可续聘;
2、受聘期间享受岗位津贴;
3、优先推荐为区、市、省级中学名师、正高级职称及特级教师参评候选人;
4、优先推荐为区市省拔尖人才候选人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候选人;
5、拥有参与正高职称评选推荐的资格。
二、指导教师的职责和考核
1、带头为人师表,成为学校师德实践的模范;
2、履行教书育人义务,学科教学成绩在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;
3、潜心教学改革,其学术论文、教学反思、教学案例或教学专著等教研成果在区、市、省及以上获奖;
4、完成1~2个培养对象的带教任务:指导培养对象每学期至少设计5份教学探究案,执教5节公开课,撰写5份教学反思,命制5份学科试卷;
5、受聘期间带头参加主题教研活动,每学期至少上2节示范课,每学期上交1份青蓝工程指导活动计划与总结;
三、对培养对象的有关规定与要求
1、属培养对象而没有参与青蓝工程结对的,不推荐参加职称晋级,不推荐参加转正进编考试;未结业的,不推荐参加中学高级职称候评;
2、每学期至少听20节指导教师示范课,执教5节公开课,撰写5份教学反思,命制5份学科试卷;
3、积极参加主题教研活动,每周上交1份有效教学探究案(教学设计),请指导教师指导;
4、每学期上交1份青蓝工程学习计划与小结;
5、积极参加校、区、市、省级教学比武及“一师一优”课活动。
四、青蓝工程的考核和评价
1、学校成立青蓝工程领导小组和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工作专班;
2、由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工作专班组织考核和评审;
3、考核和评审一般在学年末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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